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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拉定膠囊24粒

 
產品詳情

頭孢拉定膠囊說明書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頭孢拉定膠囊

英文名稱:Cefradine Capsules

漢語拼音:Toubaolading Jiao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拉定。

化學名稱:(6R,7R)-7-[(R)-2-氨基-2-(1,4-環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

化學結構式:頭孢拉定膠囊.png

分子式:C16H19N3O4S    

分子量:349.40

【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顆粒。

【適應癥】 適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制劑,不宜用于嚴重感染。

【規格】 按C16H19N3O4S 計0.25g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2粒),每6小時1次,感染較嚴重者一次可增至1g(4粒),但一日總量不超過4g(16粒)。小兒常用量:按體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時1次。

【不良反應】本品不良反應較輕,發生率約6%。惡心、嘔吐、腹瀉、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藥疹發生率約1%~3%,個別患者可見偽膜性腸炎、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周圍血象白細胞及中性粒細胞減少等。少數患者可出現暫時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堿性磷酸酶、膽紅素、乳酸脫氫酶一過性升高。長期應用可能導致菌群失調、維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見陰道念珠菌病。國內上市后不良反應報道,使用本品可能導致血尿,另曾有極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現精神異常、聽力減退、遲發性變態反應、過敏性休克、排尿困難、藥物性溶血、心律失常等罕見不良反應。

【禁忌】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霉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霉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霉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者須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國內上市后不良反應報道使用本品可能導致血尿,兒童是發病的易感人群,故腎功能減退和兒童患者應用本品應謹慎并在監測下用藥。

3.應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銅法測定尿糖時可出現假陽性反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透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血循環,也可進入乳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國內上市后不良反應報道使用本品可能導致血尿,兒童是發病的易感人群,兒童患者應用本品應謹慎并在監測下用藥。

【老年用藥】 伴有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應適當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

【藥物相互作用】

1.頭孢菌素可延緩苯妥英鈉在腎小管的排泄。

2.保泰松與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合用可增加腎毒性。3.與強利尿劑合用可增加腎毒性。

4.與美西林聯合應用,對大腸埃希菌、沙門菌屬等革蘭陰性桿菌具協同作用。

5.丙磺舒可延遲本品排泄。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藥理毒理】 本品為第一代頭孢菌素,對不產青霉素酶和產青霉素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和草綠色鏈球菌等革蘭陽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厭氧革蘭陽性菌對本品多敏感,脆弱擬桿菌對本品呈現耐藥。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屬、腸球菌屬對本品耐藥。本品對革蘭陽性菌與革蘭陰性菌的作用與頭孢氨芐相似。本品對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對產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對流感嗜血桿菌的活性較差。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空腹口服0.5g,11~18mg/L的血藥峰濃度(Cmax)于給藥后1小時到達,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1小時。本品在組織體液中分布良好。肝組織中的濃度與血清濃度相等。在心肌、子宮、肺、前列腺和骨組織中皆可獲有效濃度。腦組織中藥物濃度僅為同期血藥濃度的5%~10%,腦脊液中濃度更低。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血循環,少量經乳汁排出。血清蛋白結合率為6%~10%??诜?.5g后6小時累積排出給藥量的90%以上。少量本品可自膽汁排泄,后者的濃度可為血清濃度的4倍。本品在體內很少代謝,能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丙磺舒可減少本品經腎排泄。

【貯藏】 密封,在涼暗處保存(避光并不超過20℃)。

【包裝】

(1)PVC和鋁箔,每板10粒,每盒1板;

(2)PVC和鋁箔,每板10粒,每盒2板;

(3)PVC和鋁箔,每板10粒,每盒3板;

(4)PVC和鋁箔,每板10粒,每盒5板。

【有效期】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中國藥典》2005年版二部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2493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廣東南國藥業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廣東省湛江市機場路16號

郵政編碼:524017

客戶服務熱線:0759-2311977

銷售服務熱線:0759-2300748

質量服務熱線:0759-2307810

傳真號碼:0759-23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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